2月9日,市防汛办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通知指出,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是我市防汛保安重点和难点,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超前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在建涉水工程度汛安全。
通知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度汛措施。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督促在建涉水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度汛责任,签订工程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度汛方案、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应急抢险组织机构、队伍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三是要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管理范围内所有在建涉水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四是要科学安排,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合理安排在建涉水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汛前完工的,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有利天气,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如期完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要严格执行经审定的度汛方案,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