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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指示

省、市领导对当前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文章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 2012-05-13 22:30:17

针对当前防汛工作,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11日22时40分,省委书记苏荣致电省防办了解当前汛情和未来天气形势后指出,近期降雨频发,强度大、雨量大,范围广,土壤含水量已达到饱和状态,全省防汛工作进入了十分重要的阶段和关键时期,省防办要与各市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醒和督促市县防办加强值守,要重点加强局地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局部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的防范,要认真研究各类防洪预案的可行性、灵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预案在防洪抢险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要认真研判汛情,万万不可大意。

1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就贯彻省委苏荣书记重要指示作了批示:即发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遵照苏荣指示,认真抓好落实。13日凌晨3时15分,文清书记又在市委办《雨情水情信息快报》上作出重要批示:今日凌晨,我市宁都、石城、兴国等地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近日全市还将有一次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市领导要迅速到县,县乡干部和“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队员要迅速到村到户,加强巡查,尤其要加强山塘、水库、堤防、矿山、学校、医院、危旧土坯房、低洼区村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转移群众,确保安全,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要全面掌握、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切实帮助受灾群众尤其是全倒户解决实际困难。防办、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测研判,及时预报预警,为科学防灾减灾提供准确依据。

市委副书记、市长冷新生就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的重要批示于13日早作出指示:迅速将文清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至各县(市、区)防指、各防汛责任单位,并组织人员就文清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文清书记的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确保我市防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政府副市长、市防指总指挥刘建平就贯彻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近期我市降水较多,土壤饱和,各地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各地防汛部门要加强排查、加强巡查,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迅速到岗到位;要加强预警预测预报,坚持提前转移群众制度;要加强防汛宣传,各级媒体要滚动发布播放汛情等;要加强工作督查,各级防办和防指成员单位要开展查岗;对已造成灾害的地方,要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对因灾造成基础设施受损的,各有关县(市、区)要抓紧修复。同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2日至13日,市防指两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批)示精神,迅速作出具体落实安排,加强重点部位防守,采取派出督查组深入防汛一线加强现场督查、在岗在位电话抽查、依托“三送”工作组靠前督促等形式,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