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关于启动防汛IV级响应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市防汛办发布时间: 2019-06-09 12:07:10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6月8日8时至9日8时,我市北部宁都、石城、兴国普降大暴雨,全市平均降雨29.5毫米。县平均降雨前三位是:兴国县120.7毫米,宁都县106.7毫米,石城县95.4毫米,7县238个站点累计降雨超50毫米,3县117个站点累计降雨超100毫米。9日8时,梅江宁都站超警戒水位0.38米,水位还在上涨。
根据《赣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市防指决定从6月9日8时00分开始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小型水库保安措施、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和转移群众预案,全力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019年6月9日